林州温度巡检仪校准-第三方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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弹簧管压力表的校验方法有些
1、与标准表比较法
将标准表与被校表垂直装在符合要求的试验台上,仪表在工作位置,当与大气相通,压力为零时,观察仪表指针位置,然后均匀升压或抽真空,按上述第二项述加压或疏空到*个校验点上。
读取被校标表示值,以此类推校验其它各点,当升压或疏空到*刻度后,再缓慢降压,并按校验点作下降时的校验,校验完毕须缓慢消压回零,再打开试验油杯阀门,并注意防止冲击表针。
2、用活塞式压力计校验压力表(标准砝码比较法)
活塞式压力计处于标准工作状态后(要求仪器完好,找好水平,充满工作液,排除空气等)关紧油杯阀门,转动加压手轮并旋转法砝盘,使活塞升到合适的工作位置或厂家的标志处,(如无厂家标志和限制器活塞,活塞杆升起高度应为浸入活塞筒长度的2/3-3/4;有限制器时,活塞不应触及限制器)。
先作压力表上升校验,在砝码盘上,加上仪表验点的相应砝码后,转动手轮加压使活塞升到工作位置,然后用手旋转砝码盘(30-120转/分)读取仪表示值和砝码重量。
以此类推,校验其它各点。当升压校验至*刻度点后,须再略微升压,然后缓慢降压,逐一进行*刻度点及各点的下降校验。
降压时,必须防止活塞突然下降,减去砝码时也要使仪表缓慢指示到相应的校验点上。
3、对新的或弹簧管补过的仪表,应做极限耐压试验,即当升压至*刻度时,保持5分钟,应无泄漏情形,随后方可进行下降校验。在必要时,除上述以外的其它弹簧管式仪表亦可进行极限耐压试验。
4、电接点式仪表的校验
a.将仪表装在校验台上,用拨针器分别将两个信号接触针拨至刻度盘上限及下限处,然后参照普通弹簧管仪表校验方法进行示值正确性校验。
b.示值校验合格后,用额定电压500伏的摇表,检查电气线路和表壳之间的绝缘电阻。
c.用拨针器高信号指针定在规定的数值处,接好高信号报警线路,一般采用试灯检查,然后均匀缓慢地升压,直到发出信号,同时读取标准表,被校表和被校表高信号定值的三个读数。
d.作低信号动作校验时,应先加压,然后再用拨针将低信号指针定在规定的数值处,并在接好低信号报警线路之后,均匀缓慢地降低,直到发出信号的瞬间,读取标准表,被校表和被表信号定值的三个读数。
e.当未给出规定信号定值时,可将控制指针分别拨在刻度的10%,50%,90%三个分度点上,缓慢地按标准表升压或降压至发出控制信号,在此瞬间,读取标准表,被校表及信号控制指针的三个示值。
f.分别将仪表的示值校验情况,信号装置绝缘情况和高、低信号动作试验情况进行整理并做好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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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制定仪器校准管制规范
1. 目的
为使公司的检验、测量仪器在使用期间维持正常功能及度、准确度,并延长使用寿命,确保公司产品质量。
2. 范围
凡本公司有检验、测量仪器均适用。
仪器校准,仪器校验,仪器计量
3. 职责
质量部:仪器管理与校准。
使用单位:日常5S维护与保管。
设备部:机器、设备参数设置与点检及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的建立。
4. 名词定义
外校:委托*、业界的*机构执行校准。
内校:本公司内部执行校准。
免校:无需校准。
点检:针对检验、测量仪器的某几项功能进行检验。
5. 内容
5.1. 申购与采购
5.1.1. 检验、测量仪器的申购由使用单位依实际作业提出需求。
5.1.2. 检验、测量仪器之采购原则依《采购控制程序》办理。
5.2. 建档管制
5.2.1. 新购的检验、测量仪器由仪校员验收合格后,由仪器员统一编号。
5.2.2. 有需列入管制的仪器都需登记在《检验、测量仪器管制表》上,然后将仪器交给使用单位。
5.2.3. 登记后的仪器需校准时,仪校员须将其记录在《检验、测量仪器履历表》上。
5.3. 领用
使用单位领用由仪校员验证合格的仪器后,使用前先确认其有效性,并参考《仪器说明书》或《仪器操作作业指导书》方可操作。
5.4. 保管与保养
5.4.1. 仪器的维护与保养期限,适当的根据仪器的工作环境、使用频率来决定。通常为:
(1) 日保养选用《日保养与维护记录表》记录。
(2) 周保养选用《周保养与维护记录表》记录。
(3) 仪器保养项目,详见《检验、测量仪器保养项目》。
5.4.2. 检验、测量仪器搬运时,需妥善包装,避免因外力碰撞造成精度偏差。
5.5. 维护与报废
5.5.1. 当检验、测量仪器失效时,应对已检测或测试的结果(包括产品)重新评估。调校后仍然无法达到规定度或失效的仪器,应暂停使用并送内、外部维修机构维修。
5.5.2. 经维修后仍无法达到规定精度时,应填写《单》由仪校人员。
5.6. 仪器校准
5.6.1. 仪器校准计划
(1) 根据检验、测量仪器的使用频率、工作环境的实际需求可适当变换校准周期。
(2) 质量部负责建立全公司检验、测量仪器的基本数据并拟订年度校准实施计划,填入《__年度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实施计划表》。
5.6.2. 仪器校准时机
(1) 定期仪器校准时机:质量部依据《__年度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实施计划表》于每月的26日前发出下月的《检验、测量仪器送校通知单》,通知使用单位在日期将受校仪器送校。
(2) 临时仪器校准时机:当检验、测量仪器在使用时发现参数出误差范围、功能失效时,需立即送至质量部。
5.6.3. 仪器校准作业
(1) 外校必须要追溯到*、国际或业界标准。
(2) 内校原则上应追溯到*、国际或业界标准,对无法追溯及自行设计之检验设备,应以业界统一认定的公式为计算标准,并由质量部认定校验标准。外校仪器回厂审核,标准件外校维护后,仪校员根据《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》中的外校仪器允收标准判定是否符合厂内标准,并在外校报告中注明是否合格。
(3) 免校:对产品质量没有直接判定的测量仪器。
A.只用于做参考值的测量仪器。
B.测量值不构成判定产品功能失效的仪器。
5.6.4. 检验、测量仪器判定与标示
(1) 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的依据及判定标准请参照《仪器校准作业指导书》进行判定。
(2) 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后须填写《检验、测量仪器校准报告》。
(3) 依据校准结果贴上校准状态标签。
A. 《校准合格》标签,使用于校准合格的仪器。
B. 《免校准》标签,使用于不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判定的仪器。
C. 《停止使用》标签,使用于暂时失效待处理的仪器。
D. 《限制使用》标签,限制于部份功能使用的仪器。
E.《报废》标签,使用于维修后仍无法恢复*度的仪器。
5.7. 若发现逾期应校准而未校准或未贴校准标签的检验、测量仪器时,应立即暂停使用,并安排时间重新校准。
5.8. 工作场严禁使用贴有《停止使用》、《报废》标签或未贴《校准合格》、《免校准》、《限制使用》标签的仪器STtilina874256stdg。



